# 中国加密矿工当下关心的十个问题

进入二季度以来，加密矿工们“躺赚”的日子似乎一去不复返，强监管推进、币价大跌、算力竞争加剧等开始在市场上笼罩起来，成为大家难以绕过的话题。

本文将重点探讨当下与加密矿工密切相关的监管动向、法律认定、经营风险、变革转型、风险防控等方面的10个问题，为矿工更好理解当下市场环境、调整经营决策提供切实可行的参考意见，也欢迎业内人士批评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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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何解读最新的521监管政策？

5月2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委）召开会议，提到了针对加密货币方面的政策导向。

> **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坚决防范个体风险向社会领域传递。**

这与以往针对虚拟货币的强监管政策是一脉相承的，但稍有不同的是，这次的金融委是目前国家层面级别最高的组织提出的，说明国家已经对加密货币的挖矿和交易行为高度关注了，不排除后续各部委及地方政府出台具体的执行细则。

尽管措辞较为严厉，但结合过去的监管经历来看，国家层面对加密货币市场的风险提示和监管处理已经延续多年，市场也普遍有了一定的风险认知和心理准备。虽然短期内中国矿业将面临阵痛，但合规整顿是为了维持金融稳定，客观上也会清肃行业鱼龙混杂、涉嫌违法的乱象，是有助于行业健康规范发展的。

521框架性的指导意见的出台和实施，对行业起到的是一体两面的作用，既有清退关闭的预期，也有转型重生的益处，我们认为：

**（1）521政策针对的是行业违法乱象，并未扩大打击面。**

我们观察到，无论是金融委的521发文，还是内蒙古的矿业清退安排，这些对高耗能的项目打击是最严厉的，但并没有波及其它领域。比如目前并未关停针对中国用户的交易所和矿机生产商实体，也没有对上市公司MEITU购买比特币进行问询，相关的行业交流活动也没有被明令禁止。

从内蒙古发改委公示的8条意见稿来看，虽然监管措辞较为严厉，但都是有法可依的，这体现了依法办事的基本精神，不大可能出扩大化的执行动作。

**（2）对矿业监管的路径有可能是中央定调、地方自主调控。**

按照以往的监管推行方式，这次也有较大可能是沿袭中央定调、地方自主调控的路径。我们看到，在金融委发文之前，内蒙古就开展了设立挖矿举报平台，而后公示了较为全面的8条意见稿，其它矿业集中省份也将大概率按照自身情况，跟进制定具体的监管细则。

即便如此，地方的态度也是有所不同的。火电集中在新疆、内蒙古西部等地，属于高耗能产业，但进入冬天又常常会因外运遇阻，而卖给矿工创收。所以这些地方经常在经济和环保间摇摆，随着环保压力加大，出台政策打击矿业本身也无可厚非。

但四川、云南、贵州等地属于水电挖矿，属于清洁能源，对地方财政纳税、促进就业和消纳弃电弃水都是有正面作用的。 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就发文于6月2日召开虚拟货币“挖矿”有关情况调研座谈会，直接说明了地方政府不大可能会采取“一刀切”的粗暴手段，这给了广大从业者一定的缓冲时间和发声空间。

**（3）打击挖矿的着力点是碳中和目标和金融稳定。**

面对环保整治和碳中和的前所未有的压力，火电等高耗能项目也将在政策助推下加快清退进度。

公开数据显示，2020年内蒙古单位GDP能耗是全国平均水平的3倍，且能源消费总量中煤炭占比高达80%。内蒙古面临降低能耗、优化产业结构方面的政策要求，清退关停火电挖矿项目自然也无可厚非。

另外，采用水电等清洁能源的矿工也将面临蔓延的监管压力。

总之，通过虚拟货币挖矿进行的违建、偷电、洗钱、逃税、传销、虚假备案、骗取补贴、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将受到严厉惩治。

### 2、中国过去对加密矿业的监管情况是怎样的？

回顾中国过去对加密矿业的监管经历，有助于解释当下的监管诉求和合规目标。

<table data-header-hidden><thead><tr><th width="136"></th><th width="169"></th><th width="168"></th><th></th></tr></thead><tbody><tr><td>时间</td><td>部门</td><td>政策文件</td><td>政策主要内容</td></tr><tr><td>2013.12.05</td><td>央行、工信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td><td>《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td><td>明确了比特币是特定的虚拟商品，民众有自担风险的参与自由，要求交易网站及时备案，各机构不得开展相关服务</td></tr><tr><td>2014.03</td><td>央行</td><td>《关于进一步加强比特币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td><td>要求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不得服务于比特币交易</td></tr><tr><td>2017.09.04</td><td>央行、网信办、工信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td><td>《关于防范代帀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td><td>将ICO定位为“非法金融活动”，涉嫌非法集资、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发售代币票券等。禁止ICO ，新上项目、存量项目要限时清退</td></tr><tr><td>2017.09.05</td><td>香港证监会</td><td>《有关首次代币发行的声明》</td><td>对数字代币进行了类别划分，凡属所界定的“证券”，受到香港证券法例的管辖；管理或推广投资数码代币的基金需报批</td></tr><tr><td>2017.09.13</td><td>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td><td>《关于防范比特币等所谓“虚拟货币”风险的提示》</td><td>呼吁不涉入虚拟货币相关交易或服务，抵制相关违法犯罪行为</td></tr><tr><td>2017.09.15</td><td>北京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小组</td><td>《北京地区虚拟货币交易场所清理整治工作要求》</td><td>要求各交易场所最晚应于2017年9月15日24点前发布公告，明确停止所有虚拟货币交易的最终时间，并宣布立即停止新用户注册。（上海、广东等地也开展了类似活动）</td></tr><tr><td>2017.09.27</td><td>澳门金管局</td><td>《虚拟商品及代币之风险提示》</td><td>要求澳门所有银行及支付机构不得参与ICO、虚拟货币相关活动</td></tr><tr><td>2017.11.20</td><td>涉及重点地区金融办部门</td><td> </td><td>座谈会指出，要求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挖矿”产业有序退出。随后内蒙古等地开始发文，要求引导比特币矿场有序退出。</td></tr><tr><td>2018.01</td><td>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td><td>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按月报送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有关信息的通知》</td><td>要求各地方政府积极引导辖内企业有序地退出比特币挖矿业务，按月就清退情况进行汇报</td></tr><tr><td>2018.01.12</td><td>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td><td>《关于防范变相ICO活动的风险提示》 ，关于防范境外ICO与“虚拟货币”交易的风险提示</td><td>呼吁远离变相的ICO活动，及时举报</td></tr><tr><td>2018.02.06</td><td>香港金管局</td><td>《虚拟银行的认可》指引修订本</td><td>虚拟银行以本地注册银行形式经营，须遵守适用于传统银行的同一套监管原则及主要规定，只是部分规定须根据虚拟银行的商业模式作出适当调整</td></tr><tr><td>2018.04.18</td><td>澳门金管局</td><td>《虚拟货币不属法定货币 金管局提醒居民防欺诈》</td><td>要求银行及支付机构不得参与任何与虚拟货币有关的活动，提醒本澳居民注意防范欺诈</td></tr><tr><td>2018.07.20</td><td>新疆经信委</td><td>《关于清退违规用电“挖矿”企业的通知》</td><td><p>要求清退未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以及违规用电的“挖矿”企业</p><p>同期云南、贵州、内蒙古等地也发布了引导虚拟货币“挖矿”企业退出的通知文件</p></td></tr><tr><td>2018.08.24</td><td>央行、网信办、公安部、银保监会、市场监管总局</td><td>《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td><td>提示了炒作区块链概念的违法行为，鼓励检举违法行为</td></tr><tr><td>2018.11.01</td><td>香港证监会</td><td>《有关针对虚拟资产投资组合的管理公司、基金分销商及交易平台营运者的监管框架的声明》</td><td>主要针对投资虚拟货币或资产的基金和销售平台，内容包括要求超过10%资产规模（AUM)属虚拟资产的基金，只可向专业投资者销售，任何投资虚拟资产的基金和经纪都须向证监注册等</td></tr><tr><td>2019.01.10</td><td>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td><td>《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td><td>指出区块链信息从业机构应履行备案手续</td></tr><tr><td>2019.11.06</td><td>发改委</td><td>《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td><td>将同年4月8日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列入淘汰产业的“虚拟挖矿项目”类目删除</td></tr><tr><td>2019.11</td><td>央行上海总部、上海市金融稳定联席会议办公室</td><td>《关于开展虚拟货币交易场所排摸整治的通知》</td><td><p>摸排从事虚拟货币的相关企业，要求整改退出</p><p>北京、深圳、杭州、东莞等地，也开展了针对虚拟货币交易风险的专项整治整改活动</p></td></tr><tr><td>2019.11.11</td><td>内蒙古发改委、工信厅、公安厅、金融办、大数据局</td><td>《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改委、公安厅、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关于检查清理整顿虚拟货币“挖矿”企业的通知》</td><td>对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清理整顿情况进行联合检查，重点摸清与实体经济无关、规避监管、能耗较大，包装为“大数据产业”享受地方电价、土地和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的虚拟货币“挖矿”企业</td></tr><tr><td>2019.12.13</td><td>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td><td>《关于防范以区块链名义进行ICO与“虚拟货币”交易活动的风险提示》</td><td>要求会员机构不参与任何涉及ICO和“虚拟货币”交易活动的炒作行为，呼吁消费者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td></tr><tr><td>2019.12</td><td>深圳市金融办</td><td>《关于召开虚拟货币非法活动专项整治会议的通知》</td><td>要求对涉嫌从事虚拟货币非法活动的企业进行初步摸排核查，北京、上海等地也开展了相关活动</td></tr><tr><td>2020.04.29</td><td>四川省金融工作领导小组</td><td>《关于引导企业有序退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td><td>叫停“挖矿”项目招商行为，要求采取综合措施引导“挖矿”项目有序退出</td></tr><tr><td>2021.05.18</td><td>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td><td>《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 </td><td>要求会员机构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并呼吁投资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td></tr><tr><td>2021.05.21</td><td>国务院金融委</td><td> </td><td>强调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td></tr><tr><td>2021.05.21</td><td>香港特区政府</td><td> </td><td>提出在港运营的加密货币交易所必须获得香港市场监管机构的许可，并且只能向专业投资者提供服务</td></tr><tr><td>2021.05.25</td><td>内蒙古发改委</td><td>《关于坚决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八项措施（征求意见稿）》</td><td>提出了八项严厉推进清退“挖矿”项目的措施，该文件发布之前，内蒙古就将“挖矿”项目纳入了·淘汰产业序列，并设立了举报平台</td></tr></tbody></table>

*表1来源：Babel Finance整理*

从过去的监管历程来看，中国的监管机构多以发改委、央行为主导，呈现出试点央行数字货币、扶持无币区块链应用、收紧管控虚拟货币的特点。

一方面对加密货币的募资发行、投资交易活动偏保守，但对加密矿业的态度则一直在整治高耗能污染、默许消纳电力创收、维持社会经济秩序方面摇摆不定，另一方面监管方也在逐步了解加密货币和矿业，监管举措也在层层推进、不断完善，有助于规范市场，消除泡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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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国外对加密矿业的监管是怎样的？

了解国外对加密矿业的监管趋向，对中国矿工转型出海、为中国未来合规监管提供现实参考都有诸多益处。

<figure><img src="https://141247189-files.gitbook.io/~/files/v0/b/gitbook-x-prod.appspot.com/o/spaces%2FzsprCL9LP4o8F5oeFDJB%2Fuploads%2FkASyn47vOvbQXSs5ItZM%2F10.png?alt=media&#x26;token=156e2b46-943b-4b7b-bb66-1056a5c14cbd" alt=""><figcaption><p><em>图1来源：CBECI</em></p></figcaption></figure>

* **美国**：美国是世界上对该行业监管法律的力度最严格、数量最多的国家之一，美国证券交易

委员会、美联储、美国货币监理署等，乃至各州立法机构，都对加密货币行业有各自的看法。这些监管机构职责和分工相对明确，很少统筹协作，甚至在监管权和加密活动认定上有相当大的分歧。

但总体而言，美国监管的立足点是制定详细可靠、严厉规范的法律，来引导加密活动，限定经营范围。

美国不仅允许诸多矿业上市，也拥有仅次于中国的最大的全网算力。

在西方国家，环保议题是决定加密挖矿是否被允许的重点。从不少公开数据来看，尽管美国没有明确的限制条款，但往往会要求挖矿项目做严格的环保评估。

美国的纽约州第一个正式推出比特币监管文件，监管要求也最为严格；德克萨斯州于今年5月正式确认了加密货币的合法地位，是美国加密货币采矿行业的重要聚集地。

今年5月份，在全球掀起的ESG舆论压力下，美国加密矿企与马斯克会面，组建了比特币挖矿委员会。

* **俄罗斯**：俄罗斯对加密货币行业监管态度经常出现自相矛盾、边打边拉的情况，但总体呈现

了从严令禁止到逐步放松的态势。

俄罗斯接连发布了数字金融资产法、加密税法案，确认了挖矿的合法化行为，甚至俄罗斯军方也参与了挖矿，部分地区还对此进行电力补贴，推广建立矿池。

* **哈萨克斯坦**：哈萨克斯坦为支持当地经济，对加密矿业持友好接纳态度，但监管框架不明，

尚未推行征税法案，且存在一定的营商环境安全风险。

哈萨克斯坦的法案将挖矿定义为一个技术过程，将挖矿服务定义为一项企业活动，并计划在2021年底前将其数字货币挖矿投资增加一倍。

哈萨克斯坦因电费廉价、气候凉爽，并且靠近中国，所以一直是中国矿工出海的首选之地，挖矿量占全网6%以上。

* **伊朗**：伊朗的监管政策反复无常，法制环境相对混乱，比特币挖矿量占比在4.5%。

伊朗电费低廉，且长期受制裁导致资源过剩，在2019年正式承认了加密货币开采属于授权的工业活动。伊朗实行由工业、矿业和贸易部管理的许可证准入制度，限制矿场每天300兆瓦的电力，并对举报非法采矿者予以奖励。

在今年5月26日，因电力短缺，伊朗指出在9月22日之前禁止开采加密货币。

* **加拿大**：加拿大对加密货币呈审慎开放的监管态度。

2020年6月，加拿大实施了加入有关加密货币KYC/AML的《犯罪收益（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新法案，加密货币交易所和支付运营商被归类为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比特币被归类为商品，用户需要纳税（作为收入，则按收入纳税，如果持有，则缴纳资本利得税）。

相对稳定持续的开放政策和低成本的能源供应，使得安大略省和魁北克省成为加拿大矿业最为集中的区域。加拿大不仅有比特大陆等国外机构入驻挖矿业务，本土矿企也非常发达，例如矿企Bitfarms已经在纳斯达克上市。

相对而言，加拿大与美国在对加密货币的风险监控态度上是并驾齐驱的，经常发布风险预警，但不过分干预加密企业的日常经营。

* **德国**：德国是世界上最先承认比特币合法地位的国家，从2013年开始就围绕比特币制定基

本规则，将加密货币纳入现有法律框架内进行差异化监管。

在德国，比特币被认定为个人财产，认证为加密货币，按照实际持有和交易情况进行税款征收。

按照德国的《关于区块链技术的监管报告》，比特币可被归为支付型代币类目，需遵守四个方面规定：一是对客户做好尽职调查工作；二是履行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保存制度办法；三是建立健全内部反洗钱控制系统；四是建立执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

由于德国处高纬度地区，临近北欧五国，气候寒冷、可再生资源丰富，跨地区经营绿色能源挖矿业务较为便捷，ESG压力较小，比特币算力占全球第7位。

纵观各国针对加密货币及矿业的监管现状，虽然各国对加密货币的定位分类和作用预期有所不同，但大多是引导该行业保持适度创新，反应了针对加密货币的合规法案已经逐步迈入有序管控的时期。其针对矿业制定的准入许可、环保评估要求、合理纳税要求、禁止涉及违法犯罪等监管条例，也有诸多值得其它国家参考借鉴的地方。

我们也乐见中国监管机构在维持稳定大局的前提下，借鉴国外成熟的监管手段，推进“监管沙盒”举措，逐步填补加密活动的监管空白，建立长效的机制，在地方财税创收、社会金融稳定和行业国际竞争方面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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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加密货币挖矿是污染环境的高耗能产业吗？

毋庸置疑，以火电为主要消耗方式的加密挖矿产业是违背全球的碳中和的环保共识的，但从诸多公开报告来看，目前采用可再生清洁能源占比越来越大，加密货币挖矿行业也将在监管驱动、技术创新的背景下逐渐转换至清洁能源上来。

* 加密货币挖矿确实属于耗能产业，但并不排放污染物。

比特币经济网络是依靠POW的挖矿机制来平稳运行的，消耗电力资源逐年攀升，但相比于其它行业来说并不庞大。Galaxy Digital最近的研究报告显示，比特币网络所消耗的能源不到银行或黄金行业所消耗的能源的一半。

更早的一个剑桥大学的研究数据显示，美国人一年因电器待机所浪费的电量，就足够比特币网络用4年。

<figure><img src="https://141247189-files.gitbook.io/~/files/v0/b/gitbook-x-prod.appspot.com/o/spaces%2FzsprCL9LP4o8F5oeFDJB%2Fuploads%2FCAwxceJhl7WagwHGZ8Fg%2F9.png?alt=media&#x26;token=c899badb-b566-4e31-979e-6e4e92d37d59" alt=""><figcaption><p><em>图2来源：Galaxy Digital</em></p></figcaption></figure>

* **可替代的清洁能源挖矿占比越来越高。**

随着监管施压和技术革新，煤电挖矿占比正在不断下降，矿工正在提升其它成本更低的绿色能源占比来开展挖矿业务。

据公开信息显示，丰水期，四川占全国挖矿用电量的50%，云南占25%，枯水期占比较低，新疆占全国挖矿用电量的50%，内蒙古占比约30%（此前数据）。这意味着，丰水期、枯水期的水电清洁资源占比分别为75%、25%。

当然随着太阳能、风能、生物燃料及废物发电成本逐步降低，也将提供充足的可支配的耗电来源。

除了诸多北美上市的矿企承诺使用清洁能源外，北欧等地区的矿企也都开始使用成本更低的可再生资源。

有关绿色清洁能源的话题，我们将放在本文第9条详细讨论。

* **更多低耗项目也在不断涌现出来。**

比特币在加密货币市场的市值占比逐年下降，更多低耗能、高回报的项目也逐渐受到矿工认可。例如CHIA(奇亚)采用绿色节能为导向的硬盘挖矿模式，旨在解决目前区块链的资源浪费难题，受到了矿工们的强烈关注。

<figure><img src="https://141247189-files.gitbook.io/~/files/v0/b/gitbook-x-prod.appspot.com/o/spaces%2FzsprCL9LP4o8F5oeFDJB%2Fuploads%2Fi7fmyuc57WOFdKPRVCwA%2F8.png?alt=media&#x26;token=d207d987-ba82-410d-a795-2c39e92efe84" alt=""><figcaption><p><em>图3来源：ethereum.org</em></p></figcaption></figure>

### 5、加密挖矿行为是否违法？

* **持有比特币并不违法。**

比特币在中国被认定为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正当持有是不违法的。

289号文表述了公民拥有自担风险的参与自由，《民法典》127条也暗示了持有比特币的正当性，「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2020年7月发布的2020年7月共同发布《关于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提出「加强对数字货币、网络虚拟财产、数据等新型权益的保护。」所以中国用户持有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是合法的。

另外，ICO虚拟币具有证券融资的金融功能，中国对其是明令禁止的，所以据此推理，持有ICO虚拟货币可能是不受保护的。

* **买卖矿机行为是正当的。**

买卖比特币矿机本应是正常的商品买卖行为，不具有法益的侵害性。

从目前相关的律师解读和案件评定来看，正常买卖矿机应属于正当的商业贸易活动，但并没有更为详尽的说明。但有些打着买卖矿机的旗号实施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的违法行为，是会受到严厉惩处的。

* **比特币挖矿是受打压的。**

目前出台的行政条例都规定了打压和禁止比特币挖矿行为，但还没有上升到具体的司法解释上来。

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在结构上包括行为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但目前关于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仍停留在行为条件上，还没有对行为模式、法律后果做清晰界定。

尽管目前只是限于打压挖矿的概括性描述，但从实际案件的结果来看，在挖矿过程中有可能涉及到的偷电、违建、骗取补贴等行为都是有相对明确的法律惩处依据的。

* **比特币买卖行为存疑。**

目前机构间的交易行为是被禁止的，个人间的比特币交易是被允许的，但不受法律保护。

* **ICO（首次募资发行）是违法的。**

2017年央行等7部门发布《关于防范代帀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禁止了融资代币发行，打击措施包括下架移动APP、吊销营业执照及其它举措。

目前中国的加密活动监管政策推进相对稳健，许多行政条例没有扎实的法律依据和详细的司法解释，这其实在一定程度有助于民众充分了解风险，也留出了新事物发展探索的余地，但从业者应当审慎地对照现有的加密活动违法违规构成要件，来规范自身行为，远离监管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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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当下投资挖矿要考虑哪些风险？

中国的加密矿业在过去几年基本完成了去散户化，目前算力持有者多为大型和超大型机构，在本轮牛市中这些机构都实现了超额盈利，储备了大量的流动性，抗风险能力不断增强。但当下面临着三大风险，需要矿工做好风险管理预案。

* **合规监管风险。**

5月21日，金融委指出「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随后内蒙古出台了重点清退挖矿项目的八条意见稿，四川也将召开座谈会。

回顾有关中国加密矿业的监管历史，监管风险始终是投资加密挖矿不可忽视的“黑天鹅”因素。尽管我们从历史结果来看，很多矿商大浪淘沙生存下来，但涉及高耗能、洗钱等违法行为的矿业长期是以负面形象示人的，未来也将迎来强监管的高压预期。

* **算力竞争加剧风险。**

全网算力近年一直保持线性增长态势，而且下半年将有大量新机上市，算力竞争进一步加大，矿工收益将大概率被压缩。

相对于本波牛市中币价10倍以上的涨幅，全网算力增幅仅有2.3倍，其原因主要是5-8nm矿机芯片产能紧缺，很多订单已经排到了2022年9月份。

随着新冠疫情缓解、晶圆厂扩产，这种供需紧张的局面将逐步得到改善，市场也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维持满负荷投产的局面，全网算力竞争增大也成为大概率事件。

据吴说区块链的最新一篇报告显示，2021年比特大陆出货预计在30-40万台，嘉楠科技在20-35万台，比特微在15-30万台，多数矿机将集中在下半年陆续交付。

俄罗斯矿业巨头BitRiver的创始人Runets亦表示，随着更多提前几个月购买的采矿机的交付和部署，比特币哈希率今年将继续上升，并突破历史新高。

* **币价下调风险。**

进入3月之后，比特币多次冲击6万美元未果，获利资金开始转向“另类资产”，除老牌主流币纷纷补涨外，资金溢出效应甚至蔓延到各种动物币上，市场迎来Altcoin Season。

另外，各类概念币轮番暴涨，热点不断，引来各国监管机构的预警关注和ESG舆论压力，币价经历418、519大跌，至今已距前高点达50%跌幅。

Glassnode数据也显示，短期持有者正在改变囤币习惯，呈现连续抛售状态，矿工持币的浮动收入出现大幅下滑。

这种情形与2017年12月末的牛市见顶期间的现象颇为相似，是一个值得警惕的信号。

根据Babel Finance的测算，如果当前每期难度增幅3%、电价0.3元/度、比特币价格维持在300000元（约46588美元），不考虑运营维护费用，则最新主流矿机是无法回本的。

关于币价下调的风险防控，我们将放到下一个问题中重点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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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矿工们面临政策打压、算力竞争加大、币价大幅回调等多重挑战，迫切需要借助专业机构转嫁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并展开积极的业务转型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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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矿工如何应对币价大幅下跌风险？

相较于全网算力的波动，币价的波动幅度更大，对矿工的短期收益影响也更大。对矿工而言，如何深刻理解市场波动，积极建立有效的风控方案，显得格外重要。

* 即便在牛市，比特币价格的深度回调也是常态。

根据Babel Finance的统计，自2013年以来，比特币每年都会出现单日振幅超20%的下跌情况。如果24小时滚动统计，则这种波动频次会更高。

展开来说，如果矿工不能在牛市尽早抛售获利或及时建立套期保值方案，那在熊市里就会变得举步维艰。每次熊市都会淘汰大量抗风险较差的矿工，加密矿工也越来越向专业化、规模化、垄断化方向发展。

<figure><img src="https://141247189-files.gitbook.io/~/files/v0/b/gitbook-x-prod.appspot.com/o/spaces%2FzsprCL9LP4o8F5oeFDJB%2Fuploads%2FF0B6TjcrG3Jn18XZbK0B%2F8.jpg?alt=media&#x26;token=c51fc9c0-c109-4b53-8661-6151939528ec" alt=""><figcaption><p><em>图4来源：VisualCapitalist</em></p></figcaption></figure>

* 对短期囤币的矿工来说，应该关注二级市场波动情况，适时调整杠杆倍数，构建一定的衍生

品组合来控制下跌风险。

随着加密货币衍生品市场的成熟，矿工们拥有了比以往更多的避险组合工具，可以利用期货、期权、杠杆借贷、固定收益产品，以及其它结构化产品等，来构建套期保值或收益增强型策略，有效规避币价大幅下跌或剧烈波动带来的潜在损失。

我们下面结合一位矿工的套保案例做演示参考。

在2021年2月，某矿工需要为300个BTC做套保，当时BTC价格$40,000，从最低位置已经上涨了10倍。矿工担心BTC行情在高点，但也想能获取未来上涨的利润。总而言之，涨了想持币，跌了想持U。

一般来说，可以做空期货合约（实质上是无风险期现套利）、购买看跌期权保护、构建Collar期权以及其它创造性的衍生品组合，来减小矿工持币的时间风险敞口，这里介绍更加稳妥的策略型做法。

买入 2021年3月8日到期、执行价格$30,000的看跌期权；

卖出 2021年3月18日到期、执行价格$60,000的看涨期权；

净支出权利金为0。

到3月8日，BTC价格为$50,000，买入的看跌期权到期，策略重新定制：

买入 2021年3月26日到期、执行价格为$44,000的看跌期权；

展期 2021年3月18日到期、执行价格$60,000的看涨期权至3月26号；

净支出权利金为0。

到3月26日，BTC价格为$55,000元，该客户币数没有减少，完全获得了上涨收益，始终有下行保护，并且将保护价格从$30,000上升到了$44,000 。

* 对长期价值持有的矿工来说，对币价下调的敏感度较低，可以采取期限更长、价格边界更宽

的衍生品组合来控制下跌风险。

具体思路与上述类似，这里不再展开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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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矿工出海需要做哪些准备？

矿工出海需要了解海外矿业现状，掌握海外的各项经营风险和收支情况，做好各项迁移准备，稳健者应在专业机构的协助下组团出海。

* 中国矿工搬迁海外的目的地，近年从中东、俄罗斯转向了中亚、北美地区。

中亚以哈萨克斯坦为代表，该地区支持加密矿业的主要动力是扶持当地经济，当地政策监管空白较大，电力供应稳定且便宜，也有距离中国较近的地理优势。

北美地区对加密活动较为友好，气候寒冷，挖矿以清洁能源为主，电力成本和合规成本较低。自2020年以来，挖矿算力开始逐渐由中国向北美迁移。

* 矿工转型海外，需要充分参与实地尽调、矿场设计、运营管理、对外关系管理等环节，并做

好应对政治风险、法律风险、突发意外风险等预案。

* 矿工出海可以寻求已经在海外布局的挖矿机构帮助，或与专门的加密服务公司沟通获取迁移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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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矿工未来可能的转型之路有哪些？

诸多变数将倒逼加密矿业由粗放式操作向精细化经营方向发展，矿工也有必要向具备法律意识和完整投资逻辑的职业化投资者转型，不仅应做到遵纪守法、及时纳税，警惕相关非法行为，也制定完善的对标回本周期、预期收益的经营方案，并尝试使用加密货币衍生品组合套保、分散海外算力投资等来对冲风险。

* **布局海外。**

布局海外挖矿，不仅是应对中国强监管政策的不确定性的被动选择，也是积极扩张业务领域的主动选择。

海外挖矿不仅提供了更多规范合规的经营环境，也有很多相对成熟的运作空间，包括大型矿企上市、参与信托基金等。

目前受中国矿工偏好的地方主要有中亚、北美等地区。

* **运用清洁能源和低碳环保能源。**

中国对加密矿业的整顿清理，多是以保护环境、维持金融稳定为首要目标。随着监管政策施压和新能源技术的优化，低成本、低能耗的清洁能源将越来越成为矿工的不二之选，这是改善上层监管对其负面印象的重要凭据。

<figure><img src="https://141247189-files.gitbook.io/~/files/v0/b/gitbook-x-prod.appspot.com/o/spaces%2FzsprCL9LP4o8F5oeFDJB%2Fuploads%2FFYcGM6e7NHXD3rSkqTPr%2F7.png?alt=media&#x26;token=2868fea3-12a9-41d1-b259-c7473364e1ef" alt=""><figcaption><p><em>图5来源：Square</em></p></figcaption></figure>

例如俄罗斯、白俄罗斯允许使用核电站挖矿，美国蒙大拿州Madison River Equity布局光伏发电挖矿项目，美国德克萨斯州的矿工利用本地过剩的风能、天然气来挖矿。

对中国矿工来说，目前最适合的清洁能源要属云贵川的水力用电了。除此之外，我们看到过去几年煤炭消费的能源占比持续下降，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已提升到14.3%，中国的十四五能源规划预计到2030年达到20%，2050 年实现可再生能源成为能源消费总量主体。

有机构预计，在此期间年均新增装机80－115GW光伏，36－45GW风电。这些新增电力能源也将为算力基础设施提供低耗便利的成本支持。

尽管中国对清洁能源挖矿尚无明确监管说明，但清洁能源（水能、风能、氢能、太阳能、潮汐能、核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天然气等）的普及和应用，显然是未来平衡挖矿浪费耗能和扶持当地经济发展的最大公约数，也是一个值得从业者向媒体和监管方发声表态的可持续发展的转型成果。

总之，寻求多样化的绿色能源，并逐步建立区块链回溯机制区分能源消耗、使用可再生能源进行审计等，可能会成为加密矿业转型的一个亮点。

* **参与低耗能的加密项目。**

除传统的POW共识机制外，目前诞生出了诸多更加靠拢预期的合规和绿色的项目，比如基于POS（委托权益证明）的ETH2.0，POS（空间证明）和POT（时间证明）的Chia，DPOSS模式的NGK等，均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POW高耗能的现状，有助于提升网络运行效率。

* **运用算力合成产品对冲风险。**

云算力是一种远程挖矿的虚拟产品，拥有大量矿机的矿工可以出售该算力，以对冲实际经营风险，同样因转型成本过高的矿工，也可选择购买云算力合约，定时获取挖币分配收益，以抵消自己的直接投资挖矿的财务风险。

当然参与算力产品不应触碰红线，不参与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

* **运用金融衍生品对冲风险。**

加密矿业已经从最初的即挖即卖、长期囤币模式向精细化的金融管理方向发展，矿工可以与加密金融服务机构沟通，获得资产保值的操作方案，可参与借币生息、固定收益产品，甚至结合期货、期权来构建增强型收益策略。

通常来说，当矿工可以在币价处于较高位置时，采取套期保值方式，预售未来的产能收益，在币价处于较低位置时，可以采取借币囤积或存币生息的方式来扩大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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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未来合规监管趋势可能是怎样的？

我们最后来展望一下未来合规监管可能是怎样的。当然基于对未来的预判总是因人而异的，所以这个开放性话题没有标准答案，我们也欢迎更多的相关人士一起交流探讨，为行业的规范发展献计献策。

* **对加密活动的监管将呈现法律框架逐渐清晰、跨机构跨地域协作合力、新技术应用等特点。**

未来国际间的协调监管将在稳定币、反洗钱和监管框架等方面展开合作，越来越多的机构将把加密活动加入现有法律框架或建立新的监管法案，并不断调整配合国际间的监管合作。

作为加密活动重要的一环，加密矿业也将被纳入监管体系，例如上报耗能情况用于低碳评估、上报交易活动用于交叉验证是否合法等。

* **未来可能对加密活动采取分级监管，采取不同边界的针对性监管措施。**

加密活动包括硬件挖矿、金融交易、技术开发、基金支持等诸多领域，而矿业则属于与实体经济交互较为紧密的范畴，法律认定和监管处置的难度较小，可能会有别于其它类别的监管。

从前文梳理的政策历史看，早在2018年新疆、内蒙古等地就着手开始清退工作，本次打击行动可以视为政策延续，多数从业者也有一定的心理预期和转移准备。虽然挖矿业务会面临短期阵痛，但长期来看是有助于行业去浊扬清，推动了挖矿业务走向绿色和清洁。

* **开展绿色能源应用的消纳试点。**

云贵川等地很多中小型水电站没有并网，造成大量弃水弃电，这些地方也建立了诸多水电消纳示范产业园，为推行“监管沙盒”提供了样本基础。

* **行业联盟建立上通下达沟通机制。**

未来可能组建矿业联盟组织，探索相互监督、互助协作的模式，为监管决策、矿工诉求搭建沟通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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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目前我们无法预判未来发展的具体细节，但加密货币挖矿产业接下来向规范化、绿色化、规模化、金融化等的发展路径已然清晰，我们对加密矿业的未来抱以最大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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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http://www.mtjjyj.com/CN/news/news2072.shtml>*

*<https://blog.coinbase.com/fact-check-is-bitcoin-mining-environmentally-unfriendly-3559823af6f1?gi=b26f3ae27a83>*

*<https://www.jinse.com/blockchain/1094140.html>*

*<https://www.chainnews.com/articles/162626238739.htm>*

*<https://www.163.com/dy/article/GATU808I05498AAC.html>*

*<https://www.panewslab.com/zh/articledetails/1609295691473017.html>*

*<https://www.panewslab.com/zh/articledetails/1622223034547032.html>*

*<https://www.visualcapitalist.com/bitcoin-historical-corrections-from-all-time-highs/>*

*<https://www.wu-talk.com/mining/4919.html>*
